江麓医院移交雨湖区政府管理后,受雨湖区残联委托于2008年12月成立了雨湖区残疾评定医学鉴定中心。
部门特色:雨湖区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由江麓医院及雨湖区残联联合出资成立,位于湘潭市解放北路江麓医院内,中心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中心在以日间照料为主的“心桥会所”的基础发展 以来,2009年4月在雨湖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性质机构—— “湘潭市雨湖区精神智力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为智力、精神残疾 人提供看护、康复训练、技能训练、就业、托养的“民办公助”的公 益性组织。2011年6月中心顺应创建省级“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的需 要,经雨湖区残联批准正式更名为“湘潭市雨湖区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中心现在有各类工作人员17名,其中中、高级职称8名,同时配有各类专业陪护人员,中心成立至今,始终为给入托的残疾人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而努力着。
场地介绍:中心用房由日间照料站、寄宿托养服务部、办公用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各类功能房包括:教学室、多功能 室、手工制作室、文体活动室、生活技能训练室、厨艺室、阅览室、情 绪放松室、艺术作品展示厅、家长学校、电脑室、K歌房、休息室等。 另外中心拥有一个室外的篮球场,可开展乒乓球,篮球,羽毛 球,排球等体育活动,同时也非常适宜开展室外各类小组活动。中心
与志愿者实现互动,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各项文娱活动、文化课程、 学习丝网花制作、串珠等。也经常组织开展小组外出活动,不仅开阔 了学员们的视野同时也陶冶了情操。
怎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一、申办对象:
具有本市(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常住户口,自愿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市各类残疾人。
三、申办流程:
1、鉴定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8:30-12:00。
2、鉴定所需准备资料:
(1)户籍地是岳塘区的到乡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填写《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盖章,户籍地是雨湖区的不需要填写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
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申请人2寸白底近期彩照4张;
(4)申请人既往病历(住院或门诊),相关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
片、法医鉴定书等有关证明残疾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鉴定手续办理地点、电话:雨湖区残疾评定医学鉴定中心办公室
(江麓医院3号楼一楼右侧接待室),咨询电话:58281960。
4、鉴定地点:江麓医院相关科室。
四、领证:
经鉴定符合残疾标准的,在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进行网络公示5个 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残联发放残疾人证(鉴定后至领证一般不超过15个 工作日),残疾人证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转送 申请人。
托养服务须知:
一、托养服务对象:
① 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
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无传染性疾病的智力和经过
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② 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弱;
③ 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
④ 经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
以下符合托养条件的对象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① 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
② 没接受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
③ 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处于低保
边缘的贫困残疾人。
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① 由国家供养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其它机构的;
② 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
同一残疾人不得同时享受居家服务和集中托养服务(含日间照料和寄 宿托养)
二、服务内容:
根据学员的个人情况,围绕生活自理能力、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 力、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娱乐休闲、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等几大内容 开展相关小组活动。小组活动方法与形式:以集体活动与个别活动相结 合、残疾人士与中心人员操作相结合、中心活动与家庭辅导相结合的模式。
三、服务流程图: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服务宗旨:“以人为本,扶贫助残”为理念 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托养以“残疾人需要什么、残疾人想做什么、残疾人 能做什么”出发,最大限度的发挥残疾人的自身潜能,为每位残疾人“量 身定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和发展方案,帮助残疾人康复,早日回归社会。
地址:医技楼(1楼)
联系电话:0731-58281960、0731-58281968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274号